监视背后尽显挑衅面目
从法律层面而言,各国实施海空监视行为应以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等国际法规为前提,不影响他国舰艇海上航行安全,与他国海上军事训练或演习区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通常,各国海军舰机之间的此类活动,一是巡逻查证,即通过派出舰艇飞机对途经本国周边海域的他国舰艇编队进行目标与航线确认,并判明其是否具有敌对性,以达到掌握周边海空情况,确保本国领海及领空安全的目的,这类行动一般为各国所普遍认可;二是跟踪监视,即在一定距离上对他国舰艇编队实施尾随和侦察。这类行动具有较为明显的军事侦察性质,有可能影响到对方舰机的正常航行或训练,也会招致对方的反侦察与反监视。
而日本海上自卫队经常对中国海军编队进行的“第三类做法”,即海空骚扰挑衅,且这一行为已远远超出了国际惯例范畴。
潜在危险远超“擦枪走火”
事实上,海空骚扰挑衅的做法极不可取,它不仅可能威胁双方航行和飞越安全,更可能在特定情况下造成舰机相撞、使用武器等严重后果。日方的危险行径不仅仅会造成双方舰机之间的摩擦或“擦枪走火”,还会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
由于中日之间的海上对抗蕴含着过多的历史、地缘及现实因素。延续百年的海军仇怨、钓鱼岛主权归属、东海海域划界以及日本军事干涉台湾问题、干预南海问题的可能,使得中日海上对抗具有更多的现实性。